一只猫,一场偶遇

段时间我每天晚上出门散步的时候,都会先穿过马路对面村子的主干道,来到另一边的中山北路,一直往南走,走五公里后再折返,这样来回正好十公里。这条路再往北就正对着余姚北站,晚上车很少,路边很开阔,都是未开发的空地,非常适合运动。

有天晚上将近零点的时候,我正在这条路上往回走,在一个小工厂的栅栏外遇见了一只很瘦小的狸花猫,身上沾满了土,在栅栏中穿来穿去地玩。我走过去,它也靠近了我,边蹭边叫。我挺想摸一摸它的脑袋,但毕竟家中还有一位公子,我怕带回去细菌或者其他不干净的东西,只好用腿来逗逗它。我准备离开的时候,它还跑过来追我。就在那一刻,我内心突然有了一个念头,想把它带回去,不让它再流浪。毕竟这是马路边,窜来窜去很危险。但我没找到纸箱或者袋子,一般这种东西早就被收破烂的人捡走了——我只好放弃。

第二天晚上我出发运动的时候,带上了一个帆布袋和一小包猫粮,想着如果还能遇到它的话就带回来。在去的路上,当我走近工厂栅栏的时候,那只小猫就在栅栏里蹲着。看到我过来,一边叫着一边跳了下来,跑到我脚边。我刚开始运动,总不能现在就带走它吧。我只能先倒了点猫粮给它,继续往前走。等我回来的时候,它已无踪影。看来又错过了。

九月底的一天,下午乌云密布。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下雨了,这次估计会很大。我还在公司上班,猛然想起了那只猫。不知道现在它还在不在那一片区域,如果下雨的话有没有避雨的地方。要是我早把它带回来,就不会有这么艰苦的生存条件了。下班后,我匆匆回家带上了猫粮,骑上一辆共享电动车,直奔那个工厂。找寻一小会儿,便发现它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绿化带里。我又给它撒了一把猫粮,它大口的吃起来。当我整考虑着如何把它带走之时,不远处一位抱着婴儿的大妈朝我这边喊叫,嚷嚷着不知道在说什么。我走了过去,才知道她说的是这并不是流浪猫,不让我带走。

看来是我多虑了。既然它已有人照顾,我便不必再想此事。可我自始至终都无法相信,这样一个瘦削,脏兮兮的小猫是有主人的,比我见到的其他流浪猫都要瘦。放任它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上玩,丝毫没有考虑过有什么危险。可既然事实如此,我也不好说什么,把剩下的猫粮都留给了它,自己骑车返程。

幸运的是,那天傍晚积压的乌云随着夕阳的落下悄然散去,没有落下一滴雨水。那天好像发生过什么,又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。

十月开启,我出去玩了几天,回来后换了条人更少的线路锻炼。再后来,我体重减到了目标值,就再也没走过十公里的路,自然也未再路过那个工厂。不知道现在它是否还在那里,寒冬降临,能否顺利度过这一年。


最后谈谈动物保护的问题吧。

如今网上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,要求出台所谓的动物保护法。我认为,他们口中的保护并非全盘保护,而是以个人的主观意愿选择性的保护。如果仔细分析他们的观点便能发现有很多矛盾之处:

  1. 为了保护流浪猫,在公共场所放置投喂机,甚至在野生鸟类聚集的湿地搭建猫窝,促进流浪猫的繁殖,危害原本需要保护的鸟类。
  2. 不愿意收留流浪猫狗到自己的家中饲养,任由其暴露在人类活动的复杂场所,称之为「自由」。但放任其在人类活动的环境中,会大大增加死亡的概率。
  3. 经常把「狗是通人性的,是人类的朋友」挂在嘴边。出门遛狗的时候不栓绳,咬到路人了或者引起交通事故了却不愿意负责。
  4. 反对某些地方的特定习俗,比如吃狗肉。但可以接受用鸡、牛、鱼肉做的狗粮。
  5. ……还有很多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。

尽管我们都清楚某些行为是虐待动物。但确实无法明确定义这种行为。你以为的虐待,只是因为你对别人开展的某些行为感到反感。小体形的猫狗带有先天心脏疾病。加菲猫的鼻腔很短导致眼睛经常流泪。矮脚猫的四肢很短导致行动不便。这些畸形的基因本应在自然选择中淘汰,却因为某些人特殊的喜好得以保留,还越来越多。我相信有部分人和我一样很反感此类畸形的品种,我觉得这可以算是一种虐待,因为这给动物造成了永久的基因层面的伤害。但喜欢此类品种的人呢?他们却觉得这样的动物很可爱。包括剪耳、断尾,都是以个人喜好的角度对猫狗进行的某些伤害,却很难说这是虐待。

说白了,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,一切的一切都是以人类为基准的。你的宠物只能算是你的所有物,是一项财产,无法享有人的权利。面对某些人对动物做的某些让你反感的行为,你最多只能对他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。如果你有自己的宠物,照顾好它,保护它不被别人伤害就好了。不要干涉别人的行为,因为这与你无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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